来源: 作者:admin 2024-11-17 11:22:28
金融的根本宗旨是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持续加深,养老金融已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金融是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满足养老各种需求所进行的金融活动总和,养老金融发展的进程事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也关系着实现全社会人民的幸福生活。
一、发展养老金融的意义
目前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共同挑战就是人口老龄化问题,这也是我国今后较长时期面临的基本国情。相较于西方国家,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规模大、增长快、未富先老等特征。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超2.96亿,占比21.1%,65岁以上老年人口2.17亿,占比达到15.4%,我国已经步入中度老龄化阶段,老龄化速度在全球处于较高水平。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践要求。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今年年初国办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等改革举措,一系列的政策举措显示了党和国家对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高度重视和行动力。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这是在党中央层面首次明确提出“养老金融”概念,养老金融作为“五篇大文章”之一,成为金融强国的重点任务,是党中央应对人口老龄化国情的重大战略。大力发展养老金融可以增加养老保障供给,有利于完善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也有利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运用金融工具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为构建各年龄层次之间和谐生活的社会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二、养老金融市场需求旺盛
(一)人口老龄化向纵深发展,养老金融市场广阔。
2016年5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进行的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要适应时代要求创新思路,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向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
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从2010年到2020年仅十年时间,60岁以上人口占比已经从13.26%上升到18.7%,而到2023年,占比更是快速提高到了21.1%。我国第二波“婴儿潮”将陆续退休,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35年我国老年人口的规模将接近4亿人,2050年将接近5亿人。出生于60—70年代的中老年群体,不仅规模大,而且受教育程度、健康水平有了显著的提升,他们出生在贫困乃至饥饿时代,成长于改革开放时期,收获了改革开放的红利,这一批人是创富的一代、创智的一代,他们财富积累的多,消费需求与日俱增,对物质和精神文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方位,多元化的。
(二)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养老金融消费能力快速增强。
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随着经济的平稳运行和收入分配制度的不断完善,居民财富积累进一步加快,为养老金融以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央行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调查显示,户主年龄56-64岁的家庭户均总资产最高,其次为46-55岁,这部分群体有较强养老资产储备需求。随着长寿时代的到来,人们赚钱时间变短,但花钱时间却多了,他们不满足以短期银行存款和理财为主的资产配置,希望可以有一个较长期稳定又多元化的投资,获得较为稳定的收益。此外,由于财富积累增速变缓,需要居民在年轻时期就启动养老规划。所以,养老金融同样需要多关注年轻人,唤醒他们的攒钱意识;帮助中年人尽快启动个人养老规划,建立与生命等长的现金流;帮助老年人实现养老资产的保值增值。将“个人养老储备”的保值增值需求与财富管理业务紧密联系在一起,养老金融业务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三)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已建立,为备老人群开辟了广阔空间。
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是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取得的突破性进展。根据腾讯和清华大学共同发布的《国人养老准备报告》显示,超七成90后开始考虑养老,80后、70后养老需求更迫切,相应比例更是高达80%和85%。2022年11月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后,助推全社会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越来越多的人包括不少年轻人,开始购买各种养老金融产品,为老有所养增添一份保障。人社部数据显示,截止2024年上半年已经有约6000万人开立账户,其中大部分为中青年人,制度的落地有利于引导人们从全生命周期规划自己的人生,实现从“被老”到“备老”的转变。
三、养老金融市场供给有待加强
《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23》反映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群体多元化的养老需求逐渐显现,这不仅包括满足日常生活消费的经济需求,也表现为满足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成为社会现实问题,更多的中青年开始提前为老年生活进行财富规划,对长期、稳定的养老金融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根据2024年的数据,我国的养老金平均替代率为40%,低于国际标准警戒线,要满足更高需求、进行更高层次的养老规划,需要依靠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平滑生命周期中的消费水平,维持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老年生活品质。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布局应对老龄化社会到来,其中对养老金融的支持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但从现实情况看,养老金融产品供给能力比较弱,养老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较突出。
养老保险体系三支柱发展不平衡,第三支柱较弱。
在现有养老保险体系三支柱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一支独大”,目前已覆盖约10.66亿人,剔除在校生及15岁以下人口,第一支柱已经大致实现了全覆盖。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职业)制度,已经实施了近20年,但其覆盖范围仍然相对较小,仅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职工的约7%。这意味着超过九成的企业职工并未享受到第二支柱的保障。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就业形态的转变,大量的平台就业者出现。由于他们通常与多个雇主建立关系,因此还没有纳入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制度。由于第二支柱的覆盖率相对较低,加重了对第一支柱的依赖。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业务刚起步。自2018年税延养老保险试点至今,个人养老金已经从最初的保险领域扩展到银行、证券、基金等多个金融领域,涵盖了理财产品、基金产品、保险产品等多种产品,虽机构面扩大、产品线拓宽了,但是受免税额低、期限长、产品收益率没有历史参考值等原因,个人养老金试点接近两年,遇到上热中温下冷的状况,开户人数和缴存人数均未达到预期效果。
(二)养老金融产品属性不强,安全性不够。
一是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产品吸引力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低”问题,即开户低、缴存低、投资低。根据《2023年麦肯锡中国养老金调研报告》数据,国内居民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了解度已达到80%,但是实际购买率仅为8%,其中从了解到开户转化率为45%,从开户到购买的转化率仅为23%。《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3)》显示,相对于开户人数而言,实际缴存人数比例低,仅为22%,相较于税优政策规定的缴存额上限12000元,实际缴存金额比例仅为25%。社科院报告数据显示,对于缴存额来说,实际投资的资金比例也较低,约为61%,已投资的部分,风险偏好也偏低,有约60%投向养老储蓄,这不利于有效提升退休收入的替代率。
二是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收益不高,存在“三不”问题,一是个人参与意愿不强。目前我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数约7000万人左右,个人养老金业务的税收优惠的覆盖人群主要是缴纳个税的人群,这个人群数量不大。很大部分人群收入不高,其收入达不到缴纳个税标准,领取个人养老金时还需缴纳3%的税;税收抵扣额偏低,而对于较高收入和高净值人群而言,每年12000元的额度,每年最高可省5400元,金额太低,不具吸引力。二是产品选购渠道不全。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账户分为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须通过银行开立后使用,目前的政策是在销售过程中须通过资金开户银行的销售平台进行购买四类个人养老金产品,没有一个平台上可以看到和购买到所有在售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如果某产品没有上该银行销售平台,个人是买不到这只产品的。目前的政策是不能跨机构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这一政策限制了个人选购产品的渠道。三是产品业绩不及预期。截止2023年末,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稳健账户年化结算利率在2.1%-4.25%之间、进取账户结算利率在3%-4.25%之间,较2021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以来稳健型和进取型均降幅在50%左右。截止2024年三季末,个人养老金储蓄产品的利率不断下调,目前5年期平均利率在2.48%左右,3年期平均利率在2.38%左右;个人理财二级风险产品平均收益率在3.92%左右,三级风险产品平均收益率在3.42%;运作满1年的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的整体平均收益率为-5.19%,其中,目标日期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4.54%,目标风险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5.46%。从目前情况看,受股市拖累,个人养老金基金九成以上亏损,即便加上抵扣税收优惠,账户同样亏损。个人养老金产品收益不尽如意,市场观望情绪较重。
(三)金融诈骗现象频发,专项法规缺乏。
由于目前我国没有针对养老金融的专门法规,现有的制度法规零散分布在各个部门出台的各种支持养老服务业、保险业等政策之中,相关监管机构也没有出台专门的指导规定,对其业务范围、从业机构、服务标准、业务流程等内容进行界定和规范,从而导致我国养老金融市场监管机制有所缺失。在此情况下,由于老年人金融知识缺乏,风险意识不足,加上近几年,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现有监管体系对非法融资中介机构缺乏有效监管,一些非法机构以养老理财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导致国民养老投资理财受骗事件时有发生。根据2017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四年养老金融50人论坛发布的养老金融调查结果,调查对象在金融投资中上当受骗的比重虽然呈下降趋势,但一直保持在10%以上。这一方面反映出居民的反诈骗意识在提升,国家在打击金融诈骗犯罪活动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另一方面也表明金融投资诈骗仍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与之相关的金融监管以及知识宣传仍需继续加强。
四、养老金融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对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养老金三支柱尤其是第三支柱建设。
我国养老保障规模和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我国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会养老需求十分旺盛,传统养老模式和养老资源难以为继。有机构预测,未来5至10年,我国养老金缺口接近10万亿元,平均每年是1至2万亿元,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金发展有巨大提升空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建议加快养老保险体系顶层设计。一是在完善政府主导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并确保其可持续性的基础上,要大力发展第二支柱职业年金,通过政策激励和税收优惠,鼓励更多企业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同时,建议探索灵活的缴费模式,根据企业和员工的经营或收入状况调整缴费比例。二是加快个人养老金试点城市全放开,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年轻人提前为养老生活进行布局,增加政策灵活性,特别是在领取条件方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并对不同人群设定不同的缴纳上限,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对未达到纳税人群也可制定相关领取时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也加入养老金储备队伍,弥补养老金替代率较低的不足。三是探索打通第二、三支柱的转存制度,衔接劳动力频繁流动背景下的沉淀资金,加大个人投资的灵活度,也可探索退休之后将其第二支柱资产转入第三支柱账户,对第三支柱可以继续缴费、投资并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四是探索灵活的财税优惠模式,逐步建立家庭养老金账户制,实现家庭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的共享。
提升养老金融创新能力,增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吸引力。
1.构建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服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已老”群体和“备老”群体对养老金融的需求存在差异,笔者在2022年对某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离退休人群开展了金融需求调研,调研中反映“已老”群体对养老投资规划意愿强烈,但对养老金融产品的了解程度不高,关注养老金融产品的风险性,但对长期养老资金规划不足,年龄越长数字鸿沟越大,不同年龄段对养老产品需求差异大,但均对提供非金融服务有需求。而“未老”群体也有鲜明的特征,他们养老意识强而行动较弱,对养老投资没有一定的规划,认为到老还很漫长。金融机构在发展养老金融时,要根据不同群体对养老金融的需求,提升产品供给能力。一是在充分考虑“已老”群体风险偏好的基础上,开发收益稳健、风险可控的养老理财产品,探索养老储蓄、养老信托、养老租赁等创新产品形式,提高养老金融产品的综合收益水平,同时,可加快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缓解“房产富人、现金穷人”现状,盘活固定资产。二是面向“备老”群体,商业银行应充分挥消费者信任的优势,养老储蓄和养老理财产品应覆盖不同投资期限、不同风险等级,既可满足日常流动性需要,又可满足长期保值增值需要;保险公司应发挥保险产品在长寿风险管理、养老精算等方面的优势,创新年金类商业保险和长期护理险产品。三是加强大数据应用,通过收集分析客户信息,了解不同年龄、职业、收入等群体的需求特点,为其量身定制专属的养老金融产品组合,实现精准产品推送。四是积极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发展养老金融的同时,引入更多健康管理、长期护理等增值服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养老解决方案,涵盖财富管理、风险保障、生活照料等多个层面。五是不断探索适用于老年人的消费场景建设,对老龄群体消费过程中可能用到的支付工具等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开发真正符合老龄群体消费习惯的产品及支付工具。
2.重视养老金融风险管理机制创新。与其他群体相比,老年群体金融脆弱性较强,容易遭受金融排斥或金融诈骗。养老金融安全不仅关乎老年群体生活质量,也直接影响社会的安全与稳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推动金融体系适老化改革,探索长寿风险市场化转移途径。一是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养老金融产品审批流程,标准化产品报备,非标产品批备,完善养老金融产品销售行为准则,建立养老金融风险点提示机制。二是在金融产品设计中应适当降低养老金融产品的最低门槛,加注“养老”产品标识,设计风险偏好不同的多元化养老金融产品。三是在金融服务中,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模式,在产品营销过程中帮助老年群体尽可能理解产品条款,为其选择匹配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3.加强教育宣传与引导培育。引导居民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合理选择金融产品,特别是引导“备老”群体树立养老保障意识,提前做好规划。在布局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宣传推广中,金融机构要提示“备老”群体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重点关注自身养老保障供求关系,认识到做好个人财富管理的重要性,学会如何通过个人养老储备等方式,有效缓解个人在事业、家庭和日常生活中的后顾之忧,平滑生命周期中的消费水平。对“已老”群体,要关注他们心理健康,加强全生命周期养老金融教育,对不同年龄段人群设计符合其当期需求的教育重点,开展金融科技教育和反欺诈宣传,帮助老年群体跨越数字鸿沟。
(三)严格养老金融监管,提升消费者风险意识。
近年来,监管措施覆盖了养老金融产品从设计、发行到市场运作的多个方面,确保了养老金融服务市场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有效防范了系统性金融风险,并通过透明化和信息披露等手段提升了投资者的信任感。但也存在三支柱养老金多部门管理的问题,未来养老服务金融监管的主要发力点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健全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金融的监管框架,包括对金融产品、服务提供者及其运作的全方位监管,确保监管措施覆盖所有相关领域;二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提高养老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标准,要求金融机构提供详细的产品说明、风险提示及费用结构,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三是加强风险管理规定,制定和执行严格的风险管理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制定完善的风险控制和应对措施,降低潜在的金融风险;四是加强消费者保护措施,增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包括设立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确保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有效的救济;五是推广金融教育,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提高消费者对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水平和风险意识。